“碳”策北京-- 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
2022.10.27
“碳”策北京-- 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二十大前夕,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31号),自此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开始形成,将围绕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为国家碳达峰作出北京贡献。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构建差异化绿色低碳发展格局”,“中心城区要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为北京城市更新指明了方向。
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
北京市都有哪些政策,
一文读懂……
▲ 鼎好大厦改造 | LEED CS 金级、WELL 金级
一、城市更新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京政发〔2021〕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22〕20号)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京办发〔2021〕20号)
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工作的意见 (京规自发〔2021〕114号)
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 (京规自发〔2021〕120号)
关于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 (京规自发〔2021〕139号)
关于开展老旧楼宇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 (京规自发〔2021〕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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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色低碳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2〕31号)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 (京环发〔2022〕16号)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京管发〔2022〕16号)
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生态文明委〔2020〕5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改〔2021〕1549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2022年)》的通知(京建发〔2021〕168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印发《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22〕4号)
▲ 开元酒店改造 | LEED CS 金级
三、低碳更新任务目标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建立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结合生命周期管理,在城市更新中持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加快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
推动存量建筑能用尽用,以获得绿色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认证的万科时代中心为样板,将绿色低碳融入到空间利用、能耗、节水、选材等各方面,支撑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逐步推进老旧建筑节能改造,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将传统建筑转变为产能建筑,老旧小区改造结合电动车峰谷储电,实现“微能源”社区创建。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改造设计。积极推进热泵系统供热,重点推广地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系统应用,结合资源条件有序发展中深层地热能。稳步推进风电、垃圾焚烧发电, 大量调入绿电。实施维护结构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及供 热系统智慧化改造。
持续推动住宅节能改造,提升建筑性能,降低既有建筑能耗,打造宜居住房,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进程。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
建立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既有非节能建筑调查,以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大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力度,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大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升级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和农宅节能改造,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优化中心城区热网设施布局,充分利用余热资源,全面布局新能源供热。结合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和清洁取暖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住宅和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提高供暖能效水平。
四、低碳更新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2015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DB11T 1998-202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11 381-2016
五、低碳更新激励
1. 绿色建筑奖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20〕4号)
申报条件
满足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5)或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GB/T51153)等专项标准并取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
奖励标准
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奖励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800万元。
▲ 昆泰大厦改造 | 建筑能效提升
2. 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奖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腾退空间和低效楼宇改造利用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发改规〔2021〕1号)
申报条件
先行在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范围内开展。改造升级项目产权清晰、有明确项目意向及准入要求,项目建设方案中应当包含可再生能源应用可行性评价,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规模化改造。建筑规模超过3000平方米,对于由同一实施主体开展的同一区域内零星空间改造,总体规模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以打捆申报。
② 定制化改造。针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开展整体定制化改造,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落地形成支撑的项目。
③ 整合改造。将原来分散产权的腾退低效楼宇、老旧厂房通过转让收购集中为单一产权主体,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④ 园区统筹改造。对实施主体单一、连片实施、改造需求较大的区域,整体更新区域内楼宇、老旧厂房等各类产业空间以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构成若干区域性、功能性突出的产业园区更新组团,加快形成整体连片效果的项目。
⑤ 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对建筑本体、照明、空调和供热系统实施节能低碳改造,使用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打造超低能耗建筑。高标准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应用场景。
奖励标准
分为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对于符合条件的改造升级项目可以申请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① 投资补助 腾退低效楼宇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的比例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老旧厂房改造和产业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比例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② 贷款贴息 对于改造升级项目发生的银行贷款,可以按照基准利率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资金拨付
为更好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70%。第二批为项目交付后一年内,经评估符合以下条件中2条及以上的(其中第1条为必选项),拨付剩余30%资金。
① 项目改造后综合节能率达到15%及以上。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项目,应有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40%的面积安装太阳能光伏,供暖采用地源、再生水或空气源热泵等方式。
② 入驻企业符合引导产业方向,且腾退低效楼宇项目改造后入驻率不低于80%,老旧厂房项目改造后入驻率不低于70%。
③ 落地市级重大产业项目、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或区政府认定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带动效应。
3.节能技术改造奖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1〕1549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2021年11月9日)
申报条件
① 项目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② 项目改造工程资料真实完整可查验。
③ 已完工的生产工艺或设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待改造或正处改造阶段的生产工艺或设备前期已稳定运行1年以上。
④ 项目单位具备较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节能改造项目形成的节能量可核实。
⑤ 工业类项目年节能量100吨(含)标准煤以上、非工业类项目年节能量50吨(含)标准煤以上。
⑥ 项目此前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已申请或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可以申报市级资金支持。
奖励标准
工业类项目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600元;非工业类项目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800元。
▲望京万科时代中心 | 既有建筑绿建二星(申报中)
维拓设计绿建中心
面向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为指导,以低成本增量、高效益增量技术路线为特色,以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手段,提供绿色低碳建筑全过程解决方案。
秉持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的理念,我们提供:
* 既有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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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于 航、孙宝红
指导:汪 涌、靳天倚